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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内陆核电能否有所突破?各方反应仍谨慎

2021-02-10 15:18:26 浙江依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阅读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重大问题联合研究《我国内陆核电发展问题研究》的成果在2020年出版的《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第三卷)》中发布。这份报告系统阐述了核能行业对内陆核电的观点和建议,信息量很大。


该份题为《关于推进华中地区“十四五”核电发展的建议》的报告认为,稳步推进华中地区“十四五”核电发展,是优化华中地区电源结构和解决电力需求问题的战略选择,对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和长远的意义。


报告建议,将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江西彭泽三个核电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并适时启动建设,并对已纳入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内陆地区核电厂址加强保护,做好储备。


华中2025年后需要新电源


长江中下游的华中地区一直是全国能源供应最紧张的地区之一。


湖北、湖南、江西等“两湖一江”地区,从十几年前就是缺电重灾区。本地能源资源较为稀少,外地供应路途遥远、运费高,而本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对能源的需求还在不断增长,再加上近些年节能减排压力增大,华中地区的能源供应形势一直在紧平衡中。


报告谈到,2018年华中四省全网最大负荷已达15065万千瓦,当年迎峰度夏期间最大外来电力调入2156万千瓦。根据有关部门预测,“十四五”期间华中地区的电力需求年均增速为6%,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2025年全网最大负荷为24673万千瓦,未来电力平衡将面临较大压力。


而且,华中地区水电资源已接近开发完毕;风电和光伏资源品质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开发成本较高;煤电主要从煤炭主产区调入动力煤;相当部分电力电量依靠区外来电。


从电网安全稳定性的角度,报告认为,随着电力需求的增长和后续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投产,华中电网大功率直流馈入电力占比增加,其中可再生能源比例高且波动性大,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抗扰动能力有所不足。因此需要保持一定的本地电源比重,在接收区外来电的同时确保华中电网的电源支撑和调频调压能力,以增强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抗安全风险的能力。


被寄予厚望的蒙华铁路运煤通道,是缓解目前华中地区能源供应紧张的中流砥柱。


蒙华线路全长1806 千米,规划运力每年2亿吨煤,连接晋陕蒙等煤炭主产区与鄂湘赣等缺煤地区,是“北煤南运”的国家战略运输通道,能有效缩短部分煤炭沿海并逆长江而上的运输距离,缓解华中地区缺煤的现状,降低煤炭供应成本。


随着蒙华铁路投运,初步测算动力煤价格到湖北平均降低70-90元/吨,到湖南平均降低30-80元/吨。蒙华铁路除满足湖北、湖南、江西现有7000万千瓦煤电外,还可以新增供应2000 万-3000万千瓦煤电机组。


报告分析称,蒙华线路加上特高压送电,华中地区“十四五”期间电力平衡是基本可以保障的,但2025年以后需要新的电力来源。


“十四五”仍难突破?


对于内陆核电,几家核电企业一直在积极努力。


中核集团总经理顾军曾在2020年的一次会议发言中表示,要“加大力度开发和保护核电厂址,积极推动内陆核电论证,争取尽早开启内陆核电建设。”


2020年2月27日,核能行业协会向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关于统筹推进新时代核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建议》的报告。


报告建议,稳定核电建设节奏,优化核电建设布局,建议从2020-2035年每年稳定开工三代核电机组6-8台,并按区域发展需要,“十四五”期间在电力负荷较大、电网安全运行枢纽地位重要以及可再生能源资源匮乏且成本较高的华中地区适时启动核电站的建设。


现在国内具备一定基础的内陆核电厂址主要是三个: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江西彭泽。这三个厂址都是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确定开展前期工作的,分属于中核、中广核、国家电投三家。


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令上述三地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再加上国内对三省发展核电出现意见分歧,项目建设一直搁置。一年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要求,“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再次明确: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内陆核电仍以论证和前期准备为主,无破冰时间表。


目前,三个核电厂址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20亿元,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了申请核准建设的条件。


因为一直无法更进一步,这些厂址目前也开始了开发性保护,利用厂址空闲土地,建设新能源项目。比如,江西彭泽核电厂址内,近2600余亩土地都铺上了光伏板,总装机113MW。除了光伏项目,该厂址还计划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国内相关方面对华中发展核电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核电厂址分布在长江流域,洪涝期间核电厂能否有效抵御洪水,干旱期间核电厂冷却用水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核电厂正常运行期间以及事故工况下的废液排放是否会影响长江水资源的安全。


《关于推进华中地区“十四五”核电发展的建议》提到,受国家能源局委托,2015年,中国工程院组织21位两院院士和20位行业资深专家,针对华中地区三个核电厂址安全以及对长江水资源影响进行了评估论证。


评估认为,华中地区核电厂址安全有保障,长江水资源安全有保障。


比如,三个厂址设计标高均高于最高洪水位,即使在长江流域万年一遇洪水叠加三峡溃坝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类似福岛核电厂被洪水淹没的情况。内陆核电在设计和运行上更加注重液态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控制,其排放控制值比沿海厂址低一个数量级;电厂正常运行期间,产生的少量废水经过处理后,接近天然本底放射性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饮用水安全不受影响。如果考虑事故工况,三代核电厂从设计和工程上具有充分的预防和缓解措施,对事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能储存、能处理、能封堵、能隔离”,把放射性物质滞留在厂房或阻断在厂区内,具有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能力,不会对长江水资源安全构成影响。


但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情况并不是很乐观。目前在对内陆核电的判断上,核电内部人士和反核人士似乎达成了某种共识。


“‘十四五’期间,内陆核电很难重启。”来自不同核电企业的两位业内人士都用了“难”这个字眼,也不约而同提到,“主要是没有人拍板。”


一位对核电持不支持态度的专家也表示,“十四五”内陆核电不会有突破,企业意愿不会上升为国家决策。


“目前核电的安全水平和收益的性价比是适中的,可接受的,”一位核电技术专家则表示,核电的发展要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结合起来分析,“虽然风电、光伏发展势头迅猛,但如果不能解决储能问题,核电的地位不会被取代。”